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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首次,中国歼-11配置机载激光武器!是否能彻底取代航炮?

2025-11-20 07:38:04

全球首次,中国歼-11配置机载激光武器!是否能彻底取代航炮?

军事频道近期在报道中曝光了歼-11战斗机挂载的机载激光武器系统,这是全球首次在现役战斗机上公开亮相的激光武器。

这款激光武器吊舱采用流线型减阻设计,尽可能降低对飞机飞行性能的影响,显示出实用化试验的特征。

在报道歼-11战斗机的机电系统时,曝光了主机翼下挂载的特殊吊舱。 屏幕上的“激光武器”标注明确指明了该装置的真实身份。

这款吊舱不同于传统的激光制导装置,后者需要配合炸弹或导弹使用,仅起到为目标“导航”的作用。 而此次曝光的是一种高能激光武器,能够直接利用汇聚的高能激光烧蚀、熔穿目标。

吊舱外观采用了明显的减阻设计,这是为了尽可能降低对战机气动性能的干扰。 这种设计思路表明该激光武器已脱离基础实验阶段,进入实战应用测试环节。

选择在歼-11平台上进行测试符合我国武器装备发展的一贯思路。 歼-11虽已停产,但其充足的机内空间和良好的载重能力,非常适合作为新型武器的试验平台。

歼-11搭载激光武器的出现,为战斗机近防系统提供了新的选择。 与传统航炮相比,激光武器具有三项明显优势。

激光以光速传播,实现“照射即命中”,无需计算提前量。 央视曝光的测试画面显示,该武器能在5公里外精准烧穿靶机蒙皮并引爆燃油。

在系统重量方面,一门30毫米口径航炮备弹150发仅能持续射击5-6秒。若要实现持续射击50-60秒,整套系统重量将超过1.25吨。 而目前我国的机载激光武器系统重量已能控制在1190公斤以内。

激光武器还具备攻防兼备的特性。它不仅能打击敌机,更关键的是能够拦截来袭导弹,通过烧毁导弹精密的导引头,使导弹变成“无头苍蝇”,从而提升战机的生存率。

在战斗机航炮配置上,中美两国选择了不同路径。 美国的F-22和F-35均保留了航炮,而中国的歼-20和歼-35则取消了这一传统装备。

这一分歧源于两国对空战理念的不同理解。 美军坚持保留航炮的背后,是越南战争留下的深刻教训。

越战初期,美军的F-4战斗机因未配备航炮,在导弹打光后陷入被动挨打的局面。 这一惨痛经历使得美军至今仍坚持在所有战斗机上配备航炮。

中国空军对超视距作战能力抱有更高信心。 歼-20配备的有源相控阵雷达和霹雳-15中程空空导弹,使其能够在上百公里外发现并攻击目标。

中国在激光武器领域选择的技术路线与美国不同,采用了固体激光方案而非化学激光器。

这一选择带来了显著优势。美国的YAL-1机载激光系统依赖剧毒化学燃料,体积庞大,最终于2011年终止。 而中国的固体激光器以机载电力驱动,无爆炸风险,单次充电可完成数十次射击。

在核心元器件上,中国已取得实质性突破。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发的60毫米钡镓硒晶体,能承受550兆瓦每平方厘米的激光强度,为高功率输出提供了核心材料支撑。

中电科54所研发的光子晶体光纤技术,以及中船重工713所的高超音速发电机,共同解决了机载能源瓶颈,使设备体积压缩至传统系统的1/5。

激光武器的出现,可能改变现代空战的规则。 它具有响应速度快、拦截效率高的特点。

配套的雷达告警系统可在0.3秒内完成目标定位与锁定,对高速来袭的空空导弹拦截成功率超过90%。 这一数据远高于传统干扰弹不足30%的拦截效率。

在反无人机作战中,激光武器更能发挥独特优势。应对集群无人机目标时,激光武器单次发射成本仅几十元,而导弹的成本则高达数十万元一枚,成本差异显著。

激光武器发射时无火光、无后坐力,敌方难以察觉攻击源头。 这种隐蔽性使得配备激光武器的战机能够在不暴露自身位置的情况下发动攻击。

选择歼-11作为激光武器测试平台经过慎重考虑。歼-11是苏-27战斗机的国产化版本,拥有充足的机体空间和载重能力,适合搭载大型试验设备。

作为非隐身战机,歼-11挂载外部吊舱无需考虑对隐身性能的影响,可专注于激光武器本身的功能测试。 这种思路与中国以往武器装备测试模式一致,如涡扇-10B矢量发动机最早也是在歼-10B上进行测试,技术成熟后才批量列装于歼-20。

随着激光武器技术成熟,未来可能会以内置方式集成于新一代隐身战机上,避免外挂吊舱破坏隐身外形。

机载激光武器正在重塑现代空战格局。 相对于传统航炮,激光武器提供了全新的防御选项,能够有效拦截来袭导弹和无人机。

随着中国在固体激光技术上的突破,激光武器系统体积不断缩小,效率持续提高,为后续装备更多作战平台奠定了基础。